International
简体中文 English 繁體中文 Deutsch Corsu guarani Hausa Cymraeg Nederlands 日本語 गोंगेन हें नांव Aymara Français Kreyòl ayisyen čeština ʻŌlelo Hawaiʻi डोग्रिड ने दी Русский язык ภาษาไทย հայերեն فارسی Hmoob ދިވެހި भोजपुरी Türkçe हिंदी беларускі български tur Gaeilge ગુજરાતી Magyar eesti keel بالعربية বাংলা Azərbaycan Português Suid-Afrikaanse Dutch taal کوردی-سۆرانی Ελληνικά español Frysk dansk አማርኛ Bamanankan euskara Italiano Tiếng Việt 한어 অসমীয়া català Suomalainen Eʋegbe Hrvatski Cebuano Gàidhlig na h-Alba bosanski galego尊敬的用户:
您好!2021年11月16日,发改委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明确阐述了虚拟货币“挖矿”的危害,并将对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等进行整治,从源头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提到,11与10日,发改委已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虚拟货币“挖矿”监测和整治情况,将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未来,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将保持高压态势,如果您的业务有涉及“挖矿”,应尽早暂停和终止!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一、“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
要知道,一个比特币=三口之家一年的电费。
相关资料显示,预计2024年区块链的能耗将达到约297万亿瓦时,并将产生约1.3亿公吨的碳排放,这将对能源消耗电力消耗造成冲击,不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根据《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我们可以知道: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它的法律地位不能等同于法定货币,跟虚拟货币有关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投资交易会存在法律风险。
二、高压持续监管,继续“挖矿”有风险
无论是存量的集中式挖矿项目,还是分散式的个人挖矿,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11月13日上午,中纪委发布通告,一副省级官员因滥用职权引进虚拟币“挖矿”被“双开”。
不仅严查国有单位机房“挖矿”,个人行为也存在风险,像江苏省、浙江省都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进行排查,包括IP地址总数、IP地址归属和性质等等。
内蒙古也曾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1.将清退所有“挖矿”行为的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主体;
2.将参与挖矿人员列入失信黑名单;
3.将参与挖矿的公职人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5.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三、需要了解的相关规定
9月,发改委已经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其中,需要注意到:
1.虚拟货币“挖矿”已经被列为淘汰类产业,根据规定禁止投资。
2.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3.将企业承诺内容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不履行承诺的企业依法实施限制。
4.严格限制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禁止新增,在办申请的一律停止办理。
5.严禁并停止提供财税金融支持。
6.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已查实非法用电的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
7.将虚拟货币“挖矿”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对相关企业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
8.不允许参与电力市场,已进入电力市场的需限期退出。
9.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0.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对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鸿梦云
2023年11月11日
下一篇: 关于禁止私服外挂相关站点的公告